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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华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科研综合楼共享实验室建设(一期)改造设计 招标人为华北电力大学,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科研综合楼共享实验室建设(一期)改造设计工作,最终完成项目施工图,并符合施工图纸深度及实验室参数要求,并提交甲方要求的全部成果资料。 3.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196352.38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提供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电气或暖通专业高级职称资质。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2021、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3年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设计质量问题,未被列入北京市工程招标黑名单,提供盖公章的承诺书。 (6)每个投标人只能以自己独立的名义的身份提出一次申请,存在控股关系或同一法人的不得同时提出申请,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 (7)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其他未购买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否决性惩戒方式。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每天8:30至11:00,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联系电话: 昌平区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主楼D座417室 联系电话:61772515 联系人:李老师 (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方式获取。 (a)现场获取。领取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如领取人为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开具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如领取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自拟,但必须包括法人签字或人名章,单位公章,以及授权事项必须包含针对本项目领取事宜)、领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b)邮件方式获取。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0510006@ncepu.edu.cn,邮件标题为“华北电力大学能源电力科研综合楼共享实验室建设(一期)改造设计+单位名称”:①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②领取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 (4)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00分止 递交文件地点:昌平区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主楼D座417室 递交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 收件人:李老师 收件人电话:15510050166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补充说明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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